繁體 | 简体
帳號 密碼
記住我 新用戶  


2025年06月11日
主頁
  • 保險服務
    • 個人保險
    • 商業保險
  • 團體福利
  • 強積金
  • 業務延續
  • 增值服務
  • 下載中心


  • 返回上一頁

    主頁 > 市場消息 > 僱員自選安排於 11月1日 實施


    僱員自選安排於 11月1日 實施

    強積金「僱員自選安排」(俗稱「強積金半自由行」)將於今年11月1日實施。屆時,僱員可以將自己在現職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即已累積的供款及投資回報),每公曆年一次,選擇轉移至另一個心儀的受託人及計劃;或者無須作出任何變動,把累算權益保留在沿用的強積金計劃。

    轉移安排比較

    • 「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僱員在現職的強積金供款帳戶內,其中三個主要分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將有不同的轉移規定:
    • 供款帳戶內的累算權益「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前「僱員自選安排」實施後
      現職僱主的強制性供款不可轉移不可轉移,
      仍須保留於僱主沿用的計劃內
      僱員在現職的強制性供款不可轉移有權於每公曆年
      選擇全數一筆過轉移一次
      以往受僱或自僱時的強制性供款
      (如有)
      不可轉移可隨時全數一筆過轉移
    • 「僱員自選安排」只適用於強制性供款,並不影響自願性供款,自願性供款的轉移安排,仍然須視乎所屬計劃的管限規則而定。
    • 「個人帳戶」(現稱「保留賬戶」)內的累算權益則一如以往,可隨時轉移至任何強積金受託人及計劃。

    • 轉移細則

    • 「每公曆年」指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
    • 僱員有權選擇在每公曆年內的任何時間,將自己在現職的僱員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一筆過轉移一次。
    • 僱員在本公曆年進行了一次轉移後,無須等待12個月後才作另一次的轉移,他可以在下一個公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隨時提出轉移申請。
    • 如僱員曾將過往受僱或自僱時所產生的累算權益轉移至現職的供款帳戶內,有權將該部分的累算權益,隨時全數一筆過轉移至自選的受託人及計劃。
    有關<僱員自選安排>的詳細資料,請按此查閱有關詳情
    資料來源: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局



    返回上一頁



    • 如何管理強積金 (MPF攻略)    
    • 旅遊投保需注意「外遊警示」    
    • 投保投資相連壽險計劃攻略    
    • 投保知多少?    
    • 安老按揭計劃    
    相關機構 | 有用資訊 | 工作機會 | 使用條款 | 私隱政策 | 網站地圖 | 查詢資訊 | 聯絡我們

    版權所有 © 2009 日駿理財顧問有限公司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09 Excel Financial Consultants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我們的人事顧問伙伴
    SUPER Corporate Consultancy Group